一、艺术楼共享空间范围和开放时间:
1.艺术楼一楼大厅民乐队排练台:周一至周日晚上,周六上午。
2.艺术楼一楼舞蹈教室:周一、二、四、五、六、日晚上。
3.艺术楼二楼歌唱教室:周一至周日晚上,周六上午。
晚上开放时间为:19:00-20:30
白天开放时间为:9:00-11:00
二、体育场馆共享空间范围和开放时间:
1.海峰体育馆篮球馆:全天各级部学生大会使用。
2.海峰体育馆乒乓球馆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3.海峰体育馆一楼大厅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4.网球场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5.篮球场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6.田径场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7.足球场:星期天,全天。
8.排球场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9.沙排场地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下午课外活动。星期六至星期天,全天。
三、艺体部共享空间管理教师:
艺术楼共享空间管理教师
周一 晚上 |
周二 晚上 |
周三 晚上 |
周四 晚上 |
周五 晚上 |
周六 晚上 |
周日 晚上 |
周六 上午 |
杨国 |
李桂玉 |
杨薇 |
李扬 |
刘青华 |
孙建胜 |
赵玮 |
徐慧 |
体育场(馆)预约联系人:刘胜利,张建新,程连东,孙西奎
四、艺体部共享空间使用管理制度细则:
1.上述艺体部开放共享空间需在网上提前一周申请获准后方可使用,如遇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(如参观考察团观摩、体育赛事、文艺演出、校级体育队、艺术团临时训练)等情况可能会临时取消预约。
2.使用艺体部共享空间时应准时到达和离开,不得超时使用,如活动取消或时间变更需提前至少3天取消预约或预约改期。
3.艺体部共享空间使用需有带队教师带领,并服从共享空间管理教师管理,活动组织者需加强严格组织管理,要求活动成员爱护公物,需要使用场馆内的计算机、投影仪、音响设备、乐器、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时,需征得管理教师许可,不得将设备带离其所在区域使用。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、金属的鞋子进入木质地板场地,严禁在地板、把杆、镜面及墙面上涂、刻、划,活动期间损坏公私财物需要照价赔偿。
3.严禁在室内进食,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文体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共享空间,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。
4.使用艺体部共享空间时要注意水、电、消防及人身安全,禁止在楼道和共享空间内追逐打闹,禁止在室内使用自带插排,禁止在室内为手机充电,禁止携带火种,禁止吸烟。
5.共享空间使用者必须保持共享空间的清洁卫生,不乱丢纸屑等杂物,使用结束后需要清理卫生、整理教具和桌椅、关闭门窗、切断电源,自行检查有无遗漏物品,由管理教师查验后方可离开。
6.使用艺体部共享空间不得从事违法、违规及内容不健康的活动,如发现在艺体部共享空间从事与所申请艺术活动无关活动的,永久禁止再次申请使用。